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国家权力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任免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现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陈润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