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2018年1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面如期完成了区、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石泰峰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揭牌。
现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艾俊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