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是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绵阳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市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