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辽宁省纪委、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中共辽宁省的纪律检查机关,具有维护党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职能,实行书记负责制。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
现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辽宁省纪委书记,辽宁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廖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