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是呼和浩特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979年12月,呼和浩特市革命委员会改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