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是本省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本省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对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017年1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