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为河北省卫生厅管理的主管全省中医药事业的行政机构(正处级)。
2014年5月,河北省政府日前批准并下发通知,在原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正处级)基础上,重新组建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级别为副厅级,内设综合处、中医处、中药处3个正处级机构,行政编制增加到20人;同时批准成立了一个性质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为12人的河北省中医药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