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红十字会,始建于1956年11月,由省卫生厅代管。文革期间撤销,1985年恢复建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省红十字会的机构建设逐步得到加强。1996年核定事业编制8名。2000年11月独立建制,由省人民政府领导,业务工作接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指导。事业发展经费由省财政全额拨款。省红十字会机关内设2个部室:办公室和业务工作部。机关事业编制10人。其中会长1名(兼),专职副会长1名(副厅级),秘书长1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