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为实现对长白山的“统一规划、统一保护、统一开发、统一管理”,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长白山管委会。2006年1月,长白山管委会正式挂牌,作为省政府派出机构、正厅级建制,代表省政府依法对管理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行政事务,以及自然资源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