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商银行)于1998年12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28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成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包头市,现有员工8000多名。至2012年末,总资产达到2022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18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45亿元。包商银行将继续推进金融创新,努力建设成为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现代金融服务企业,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的好银行。
2019年5月24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组建接管组,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
2020年5月23日,央行发布关于延长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期限六个月,自2020年5月24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