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宿州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宿州市人民政府对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宿州市人民政府在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