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行政机关,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州长负责制。其驻地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马尔康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