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为正厅级建制,是省政府直属机构,省文物局研究拟定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省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审核、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依照法律、法令,审核、审批和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