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月17日,前身是天津市人民法院,法院坐落于南开区长江道2号。全院有399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9%,其中博士12人。作为天津市的最高审判机关,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审理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