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17号)精神,设立自治区统计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