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能源发展和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责,组织制定全省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分工负责陕北能源重大转化项目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