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2020年3月,获得生态环境部2019 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省级表现突出组织单位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