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职责,以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自治区水利厅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自治区农牧厅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的,作为自治区政府组成的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