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办发〔2018〕61号),我省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将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