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省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全省档案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依法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起草档案工作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草案;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