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夹办公方《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13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后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102号),制定本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以下简称应急厅)是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18年11月14日,新组建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