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北京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