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广东省林业局,是省自然资源厅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广东省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林业和草原(以下统称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