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