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根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广东省文史研究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5]74号)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广东省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是具有统战性、咨询性和荣誉性的工作部门,为正厅级建制。经省委批准,成立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