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部双重领导。各市、县(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市、县公安局(分局)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