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增挂自治区物价局牌子。